1)先行催收+书面催款(含律师函)
做法:先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上门(礼貌)催收,无法收回时由律师或公司发律师函(或正式催款函)。
要点:准备好借据/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发票等证据;催款函应写明欠款事实、金额、还款期限及后果(拟采取的法律措施)。
优点:成本低、见效快;律师函具有警示效应。
注意:记录每次沟通时间与内容;催收内容不得泄露对方隐私或公开侮辱。
2)人民调解/第三方调解
做法:申请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或商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要点:提交合同证据、证人、书证;如达成和解,签署书面和解协议并约定履行方式、违约责任。
优点:程序简便、时间短、费用低,能保全商誉关系。
注意:和解应有明确书面凭证,必要时请律师参与审查条款。
3)仲裁(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时)
做法:若合同有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要点:确认仲裁机构与仲裁条款适用范围,提交证据并按仲裁规则办事;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优点:程序较快、专业性强。
注意:仲裁时效与诉讼类似,证据要充分;仲裁裁决需向法院申请执行。
4)起诉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诉中)
做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还款;必要时在起诉前或起诉时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扣押)。
要点:提交起诉状、证据(合同、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申请保全时通常需提供担保(或依据特定情形免担保)。
优点:通过司法手段最有强制力,可查封拍卖变现。
注意:注意诉讼时效(一般3年,特殊情形例外);保全需走司法程序且可能需担保。
5)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黑名单”)
做法:在获得生效判决/裁定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要点:提供执行依据、被执行人信息、可能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资产查询、银行账户冻结、动产/不动产查封和拍卖。
优点:对被执行人生活和信用有实际影响,收款几率高。
注意:对方主张无能力履行时,法院会核查,其间需配合法院调查。
6)合法资产调查与财产保全前期摸排
做法:通过公开渠道和合法服务(工商登记、土地房产、车辆登记、法院裁判文书网、银行流水仅在司法程序下调取等)摸清对方资产和关联企业/账户。
要点:可使用天眼查、企查查、裁判文书网、税务公开信息等;必要时由律师/有资质的调查机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查询。
优点:为保全、执行提供线索,提高执行成功率。
注意:不得私自窃取他人通信信息或利用非法渠道获取个人敏感信息,避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