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催收公司的基本条件(可核验项)
有效工商登记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能查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最好包含“债权管理”“咨询服务”“催收(若有)”等相关业务;若经营范围中没有明示,也并非完全不能做委托催收,但至少要有合法主体资格。
合法资质与合作方式
以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合法资产管理公司、经批准的保理公司等开展催收业务,法律风险较小。律师可以以委托代理的形式直接开展谈判、起诉、执行等法律程序。
许多催收公司是企业形式,通过与律师合作(签署律师委托)来处理法律程序,这种模式比较常见也较规范。
有书面委托合同
催收必须基于债权人和催收公司之间的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范围、权限、费用、期限等)。
催收人员应能够出示委托方的书面授权(原件或明确的授权书)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催收人员身份证明。
遵守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规定
合法催收不得随意披露债务人的个人敏感信息(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给第三方或在网络上公布。
催收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不得使用违法手段
禁止暴力、威胁、骚扰、**、**、堵门、破坏财物、发布侮辱性信息、冒充公安司法机关、非法拘禁等行为。
不得非法获取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如窃取通信记录、冒用公检法名义索要款项等)。
二、合法催收能做和不能做的事(简要) 能做的事:
与债务人合法沟通、催促还款、协商还款计划、签订和解协议。
基于合法授权配合律师提起诉讼并跟进执行程序。
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查封等(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