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化解矛盾,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该案中,被告某公司承包震后房屋重建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吉某于2025年4月雇佣原告李某、祁某、杜某到工程地施工。三名原告按要求完成劳务工作后,吉某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款项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结清,遂向三人出具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祁某、杜某分别将吉某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梳理案情发现,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吉某出具的欠条能够清晰证实劳务关系及欠薪事实。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吉某对欠薪事实无异议,但提出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无法全额支付的诉求。法官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多轮沟通,三名原告同意在付款时间上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此次系列案的成功调处,是民和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农民工欠薪问题,进一步优化劳务纠纷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工作模式,高效化解各类劳务合同纠纷,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安有所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根基。
来源: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