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回款收益主要来源于利息。
可是,你知道吗?生活中,不同的欠款类型计算利息的依据也是不同的。
一、欠款类型不同,利息计算不同。
欠款类型大致分为3种:
1. 民间借贷纠纷欠款:适用借贷利率规则(金融借贷有单独的规定,满足条件后可超过普通民间借贷规则的利率规定。)
2. 买卖合同纠纷欠款:适用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规则
3. 其他合同纠纷欠款:参照最相类似规则
二、欠款期间不同,利息计算不同。
主要分为:
期内利息:借期内或付款期限内利息
逾期利息:超过还款、付款期至实际还款期间的利息
罚息:可以理解为逾期导致的违约金,一般表现为逾期后对利率加倍计算或约定违约金。
三、约定不同,利息主张不同。
具体情形下的计算方式:
1.没有约定利息时:
民间借贷:期内利息不可主张,逾期利息可按照LPR 1倍主张。
买卖合同:期内利息可主张LPR 1倍,逾期利息可主张LPR 1.3~1.5倍。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每月产生一次。)
2.约定利率低于LPR时:
民间借贷:按约定执行,但逾期后可主张1倍LPR
买卖合同:- 已约定逾期利率:从约定
- 未约定逾期责任:可叠加主张LPR 1.3~1.5倍
3.约定利息高于4倍LPR时:
民间借贷:4倍LPR封顶,超过部分无效,已经支付的属于债务人个人自愿。
买卖合同:按照LPR 1.3~1.5倍计算
4.其他合同纠纷欠款:根据欠款的形式参照类似的规则主张,说白了就是看欠款更像是借贷还是更像是买卖,然后参照规定计算。
四、总结一下,其他注意事项:
1.不管是哪种欠款,有约定都应当优先按照约定计算,其次才会按照法定的计算方式。
2.买卖合同、其他合同欠款若实际损失高于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时,需要举证证明,但是如果想主张可期待利益,有一个前提条件:需要证明对方提前知晓债权人存在可期待利益。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